根据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分的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的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分,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
一、 本公司常年代理湖北省省直,武汉市及各区会计证年检代办、咸宁地区会计证年检、襄阳地区会计证年检、荆州地区会计证年检.十堰地区会计证年检、黄石地区会计证年检。
二、 价格低,速度快,学分网上可查,安全可靠。
三、 继续教育费:100元/2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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