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总用地面积:13.25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控制规划道路面积:2.62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净用地面积:10.63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控制居住用地面积:9.61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面积:1.02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3、用地位置:详见附图。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按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
2、容积率:居住控制在2.57以内,商业设施控制在3.0以内;
3、建筑密度:居住控制在25%以内,商业设施控制在45%以内;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四、特殊要求
1、压占道路用地应无条件服从国家建设需要;
2、居住与商业设施用地之间控制一条15米宽公共通道。用地北侧控制一条10米宽公共通道;
3、用地内需配建一所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约4860平方米,有关规定按武政规【2012】1号文执行;
4、住宅建筑户型结构比例应根据国家和武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5、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2011】79号)的有关要求,该地块内应按照住宅总建设规模5%-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五、遵守事项
1、本规划条件作为供地及规划建筑设计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原批准机关同意。
2、本地块供地前应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
3、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一年,至2015年3月23日止。
竞买资格预确认
竞买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等的保证金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需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分别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上交易系统在接收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保证金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确认竞买保证金足额到账之后,授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预确认书》。
十、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相关时间
本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相关时间如下:
(一)挂牌起始时间:2014年7月4日9时;
(二)竞买申请时间: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4日17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7月14日17时整;
(四)网上揭牌时间: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起,按本次公告项目编号依次间隔1分钟揭牌。
上述时间,除竞买保证金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一、竞买保证金
(一)本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小写¥20000万元)。
(二)挂牌竞买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作土地成交价款;
(三)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原币种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增价幅度及底价
(一)本挂牌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挂牌地块设有底价。交易中心在挂牌期限内将密封好的底价交由武汉市江天公证处保管,并于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在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及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系统管理员输入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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