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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赤壁市赤壁大道约13亩商住地低价转让

更新时间:2015-11-02 09:49:16 浏览次数:100次
区域: 武汉 > 武汉周边
来源:个人
供求:出售
面积:1 平米
价格:810
单位:万元
类型:土地
具体位置:赤壁大道与十一号路交叉口东北侧
小闻:13554259300

一、宗地区位
地块位于赤壁大道与十一号路交叉口东北侧。
二、规划条件
(一)规划指标
1、用地面积:8609.2平方米(约12.9亩);
2、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3、容积率:<2.0;
4、建筑密度:<30%;
5、绿地率:>25%;
6、建筑限高:<90米;
7、招商价格:总地价810万  单价:62.7万/亩
8.楼面地价:470元
  该两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住宅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该地块容积率指标下限不得低于国家相关规定。
(二)规划设计其他要求
配建公共设施:
  地块内必须按规定配建相关的公共设施及消防设施。停车场(库)商业用地按0.6位/100㎡配置,住宅用地按1.0位/户配建。地块内应设置独立邮箱、垃圾收集点等设施,等满足地块内便民生活的要求。
建筑退让与间距要求:
1、赤壁大道道路红线按60米控制,规划高层建筑后退赤壁大道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5米;规划多层建筑后退赤壁大道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2米;十一号路道路红线按20米控制,规划高层建筑后退十一号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规划多层建筑后退十一号路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
2、规划高层建筑后退赤壁大道与十一号路交叉口不得小于20米;规划多层建筑不得小于15米。
3、多层建筑后退用地边界的距离,主要朝向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5倍,小6米;侧面宜控制在建筑高度的0.3倍,小3米。高层建筑后退用地边界的距离,主要朝向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3倍,小12米;侧面宜控制在建筑物高度的0.15倍,小6.5米。
4、建筑间距及其他未作要求的事宜按《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地块交通出入口位置:
地块建议设置两个出入口,主出入宜设置在赤壁大道上,次入口设置在十一号路上;机动车出入口开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妥善处理好与周边用地的交通组织关系,以满足消防车辆出入的通道设置。
其他要求:
1、新建建筑应体现时代特征,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根据赤壁大道街景设计要求,结合周边现状建筑,合理确定建筑空间尺度、造型,处理好与周围建筑的关系,建筑形式、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规划应注重体现商业和居住结合的特色,建筑造型要求新颖和富有时代特色,使服务功能配套,环境舒适,并注重色彩的搭配,以增强商住建筑特色,满足人们视觉审要求。
3、规划实施时必须确保与现状高压杆线安全间距要求,同时处理好现状电力与电讯管线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该规划实施时要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的关系,规划建筑要求美观大方。
5、该地块规划时应妥善处理好地块范围内的污水、雨水排放,必须按规定要求纳入城市排水管网中。
6、该地块的物业管理用房应符合赤壁市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规定。
7、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及环保要求,住宅楼内必须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
8、建设项目必须建有信报箱,并将信报箱列入居住区规划和楼房单体设计。
9、建设项目须按照《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及相关规范、规定修建人防设施并办理有关人防手续。
10、建设项目须按照《湖北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湖北省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节能专项审查要点》以及相关规范、规定在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采取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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