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类型
1、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企业或者自然人),依据《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企(海外投资企业)的概念是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外,这家境外企业的大部分股份必须有海外人士持有(包括港澳台人士)。
2、外商代表处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代表机构。代表处一般不可以经营,也不能开出。
3、中外合资公司
合资企业法要求投资外方至少投入注册资本的25%,一般对投资外方的投资没有高上限,除非有关中国法律要求中方有低投资份额(如限制行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双方可以以现金、设备、工业产权或其他形式投入各自的资金。一般中方提供现金、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外方提供现金、建设物资、科技、设备。所有的投资都必须获得中国有关部门的批准,并获得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合资双方共同管理企业。董事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对企业重大事务有决定权。合资双方共同负责董事的任命,根据合资双方的出资比例决定董事的组成。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双方都可以选举董事长,如果一方出任董事长,另一方可以委任副董事长。
4、内资企业
内资公司是资本全部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公司,是由企业法人或拥有中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100%出资的,在中国经营的公司。
5、有限公司股东和法人代表
公司法规定,企业股东必须是年满18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中国公司必须有法人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亦可经股东会聘请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以外的人士(包括外籍人士)担任,并依法登记。
按公司形式来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及有限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按投资者来分: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内资企业;按承担风险的大小来分:无限责任(例如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其它形式的机构:分公司、外商代表处、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