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除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外,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科研机构等,均可开展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评定的对象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国家和各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湖北助理工程师评定条件:
1.年龄1992年之前
2.学历大专:毕业满3年;学历本科:毕业满1年
3.工科类专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助理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手写)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1寸,2寸照片各一张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名单
注:所有证件复印件都需要目前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报名电话:027-87677098/13815048574,微信/Q Q:2441132443(关老师)
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366号武汉工程大学科技孵化器大楼二楼213办公室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周期短 档案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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