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高校本科(电大、函授、网络、自考、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学历或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
1、窗口受理: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2、网上受理:3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1、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均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网上下载)
3.本人原籍《居民入户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4.居民省份证(均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5.本人填写的《申报入户登记表》(留原件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签名手写)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非普通高校本科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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