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依法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能力的必要条件,是正确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条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由省级(食品)监督管理局发放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武汉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1月8日
1月3日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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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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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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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