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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工程大学招聘教师153名公告

更新时间:2021-02-19 14:44:55 浏览次数:114次
区域: 武汉 > 武汉周边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 中公教育湖北分校
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实际情况,2021年武汉工程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并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18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拥有武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1800余亩。设有18个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1个研究设计院;开设72个本科专业,其中,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4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个;拥有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2018年,学校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在2019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我校位列第126位;在USNews2020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学校位列中国内地高校 116名,湖北省属高校第2名。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以及近百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汇聚了一批包括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国家杰青、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人选及其他海内外知名学者等在内的人才和近300名省级人才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产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十四五”期间,我校将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以师为本,至真至诚”的教师工作理念,致力于“打造人才引进新引擎、强化人才培育聚能环、激发人才活力新动能”的师资建设重点工作,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新局面。现诚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加盟武汉工程大学!博聚工大、筑梦光谷、雄立荆楚、共赢未来!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武汉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人员153名。具体专业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人员岗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上传简历或现场报名递交简历的方式,也可由同行专家代为推荐。

(三)资格审查

1.关于学历的说明:《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人员岗位一览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2.对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

六、面试与考察

人才办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后转校内各学院(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核查,由学校授权各学院进行学术业绩审核和面试考核工作。

1.各学院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填写学术评议意见,并对学术成果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面试。

2.面试工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表达能力,可通过试讲等多种形式进行。由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填写面试考核表,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3.各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的学术评价意见及面试考核情况,结合实际需求,集体讨论确定是否同意引进,并提出人才引进聘用的层次、方式、进入的团队和聘期任务,将《武汉工程大学拟引进人员考核表》连同申请人的简历一同反馈给人才工作办公室。

4.对经学院同意推荐的较高层次人才,需由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并初定拟聘层次、任务和待遇的具体意见。

七、体检与心理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按武汉工程大学校医院组织安排,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与此同时,面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由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本人。

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面试考核且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予以录用,并在武汉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wit.ed***)和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wit.ed***)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报到等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拟录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历证书,方可报到。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定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备人员引进情况。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在应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提请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和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905079   郑老师、张老师

               027-87905337   杜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19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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