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任务是依法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招考程序为:报名-初审-笔试—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入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察辅助岗位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个人记录,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须统招全日制专科);
3、法学类专业;
4、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录用后服从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管理;
5、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综合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27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