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入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入户迁移来汉。(备注: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您的学历、学位、武汉是否有单位、武汉是否有亲戚、原籍哪里、档案在哪里)给您准确的决方案可供您参考。
办理条件及资料:
条件限制:正规统招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35周岁以下 (条件适当放松)
需要的资料: 正规大学毕业 毕业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入户本复印件(首页 户主页 办理人页) 户籍证明 报到证即可
新武汉市入户落户购房资格 等业务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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