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列举网 > 生活服务 > 其他生活服务 > 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武汉
[切换城市]

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更新时间:2013-09-26 15:52:58 浏览次数:103次
区域: 武汉 > 武汉周边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5条的规定: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更多详细信息,请关注我们的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http://www.gjjt***/
武汉其他生活服务相关信息
11月7日
注册时间:2013年09月12日
UID:89912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