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外侨办(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党委(党组),国家、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加快创新强省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现就做好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服务发展、按需引进、确保质量、优化结构”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针对存储芯片、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北斗导航等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存储器、新型显示、网络安全、地球空间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提高引才精准程度,重点引进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顶尖人才、青年人才、非华裔外国专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建立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科技创新人才—高校院所类项目。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6月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60周岁(1958年6月1日后出生):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全职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过教授、企业高级职务(见说明1,下同)或相当职级及以上职务(其科研水平为国际领先,或者获得的专利或拥有的技术为国内紧缺或可填补省内空白,海外全职工作时间可放宽至5年,担任职务可为副教授、企业中级职务或相当职级的职务); 2.具有海外知名高校(见说明2,下同)或海外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国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保留职位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 3.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见说明3,下同)或海外高校世界一流学科院系担任过副教授或相当职级及以上职务(全职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在世界500强或其他国际知名企业及其研发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 4.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在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见说明4);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项(见说明5);在海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5.在2015年6月1日后回国(来华)工作(服务),且2018年8月31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入选后为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服务)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见说明6,下同); 6.连续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7.申报单位为在鄂高校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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