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30分 96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也就是说年的考试成绩在第二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