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4月教育部日前发布《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文件中对于教师资格证报考及认定所涉及的条件、材料做出新的调整变动,其中涉及到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调整:“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报名哦!
(1)户籍地的社会考生。
已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可持本地身份证按户籍地高校毕业生身份在当地教育局报考中小学教师资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无论户籍地在哪里,都可以凭本校开具的在校学籍证明到当地教育局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3)非户籍地、在异地工作的考生。
想在非户籍和人事关系所在地报考的外地考生,现在政策调整后,意味着你只需要办理居住证,就可以在其他城市报考啦。(ps:居住证办理相关内容 请登录当地服务平台预约办理)
依照通知来说“从20119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开始,没有人事相关证明,只要提供工作地居住证,就可以在工作所在地报考!没有工作地居住证的考生,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报考!”(这个只是一般情况,具体建议结合当地公告哦)
以上好消息会给我们报考教师资格证带来哪些便利呢?
① 对于一年考一次的地区增加了报考机会,持有一年考两次省份的居住证考生可实现一年考1次的机会。
② 对于新疆、内蒙古、西藏等三地考生可以凭借其他省份居住证报考国考教师资格考试。
③ 非户籍所在地和人事关系所在地考生可以凭借居中证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