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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建筑防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5-12-17 16:11:53 浏览次数:100次
区域: 武汉 > 洪山 > 红旗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湖北武汉
【汽车库建筑防火注意事项】

1.汽车库是指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复式汽车库是指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3.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4.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汽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

5.汽车库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宜利用交通道路;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6.地下汽车库内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均应为A级。

【二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在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1. 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 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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