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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定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更新时间:2020-05-14 17:21:16 浏览次数:34次
区域: 武汉 > 洪山 > 卓刀泉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武汉工程大学
1.职业名称:眼镜定配工。
2.职业定义:操作光学加工机械设备,进行眼镜研磨、加工和维修的人员。
3.职业资格等级:本职业资格共分四级,分别为初级 (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 、中级 (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技师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
4.职业环境:室内。
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形体感、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7.鉴定要求
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眼镜定配工工作的人员。
7.2 申报条件
——初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两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毕(结)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十五年以上。技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技师正规培 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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