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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Q执业医师Q执业药师签订培训协议

更新时间:2016-04-25 09:12:34 浏览次数:53次
区域: 武汉 > 洪山 > 鲁巷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工程大学科技孵化器大楼
甲方:武汉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学员签字)

  武汉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6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开办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班”网络辅导课程;学员(以下简称乙方)自愿参加学易网校开办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班”。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在确认乙方缴付的学费到款后立即为乙方开通执业医师资格“班”课程,迟不超过12个小时。
2.甲方在新版教材出版后制作网络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用户学习;
3.甲方有权要求用户在需要办理开班和保障服务手续时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含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证明、辅导协议;
4.甲方有义务保证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学易网备案使用;
5.甲方在当地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保障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甲方定价缴纳“班”培训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确的基本信息,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后续保障服务;
4.乙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甲方的“班”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5.乙方办理后续服务时须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姓名、准考证号、成绩单及身份证传真件等,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合作条款
  1.根据乙方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表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考试分数      保障服务
360分以上      通过考试,不提供免费重学
120-360      提供2017年免费重学
0(含)—120分(含)      不提供免费重学
无成绩记录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      不提供免费重学
  2.上表假设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线统一为360分,如全国合格线或者个别地方合格线有变化,则根据比例相应调整;
  3.无成绩记录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的考生网校视为缺考,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不提供免费重学;
  4.甲方收到乙方申请保障服务的全部信息后,经核实确认,甲方认为乙方符合条件,照按协议办理相应保障服务。如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条件,则不能享受相应保障服务的,并以说明书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以下任意情况将不能享受相应保障服务服务: 
  ① 课堂累计学习次数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讲数的;  
  ② 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③ 没有参加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  
  ④ 在参加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⑤ 没有在本协议规定的申请保障服务时间内办理申请相应保障服务的;  
  ⑥ 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出售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的; 
  ⑦ 乙方在学习甲方课程中,与他人共用的;
  6.甲方给乙方办理免费重学时,只为乙方开通所报科目的班级。如套餐中含有赠送的学习资料、考试教材、辅导书等享受重学服务时则不再赠送。
四、办理后续保障服务程序:
  乙方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参加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且符合享受保障服务的情况下,申请程序如下:
1.乙方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致电甲方电话总机提交本协议传真件、身份证传真件、准考证传真件、有效成绩单(截图在线传送或邮件发送),并且必须电话确认,未提交申请的或未终电话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甲方收到乙方申请相应保障服务的全部信息后,经核实无误的,应在2016年3月30日前为乙方办理相应保障服务手续。

五、协议的签署、变更、违约责任
1.本合同通过网络在线签署,请考生在付款开通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班”辅导时,如实填写真实姓名、所报套餐、身份证号、报考地区信息,在线提交后由甲方审核无误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登录“我的学易”可浏览、下载、打印本合同;
2.双方应遵守本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协议;
3.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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