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持有由湖北省财政厅/武汉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考试通过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均可在此处登记。
2、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分,两年内完成48学分,会计证两年定期登记一次。
3、会计证定期年检登记需要提供会计证原件,年检登记记录打印在会计证原件上,记录在湖北省财政厅网站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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