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与不断完善,房地产策划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应运而生。但由于现有的高等教育对房地产专业人才的培养体制还不够完善,真正科班出身的策划人才寥寥无几,显露出专业人才的极度匮乏的问题,尤其是专业策划类人才的缺乏,成为制约产业升级与管理创新的重要因素。
为了解决对房地产策划师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3月31日正式向社会发布第三批10个国家新职业之一“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国家职业标准编码为【2-02-21-11】,并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大典》。 房地产策划师这一新兴职业的确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为整个房地产策划行业得发展带来了曙光。
1.职业标准: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市场调研、方案规划、投融资管理、产品营销、项目运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的策划人员。
2.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房地产策划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各三份;
(2) 2寸彩色证件照片6张;
(3)填写《国家职业技能申报审批表》二份;
(4)填写《职业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5)签署《教育培训合同》一式二份。